中華民國行政院
導言
行政院是中華民國的最高行政機關,統轄各中央行政機關。本文將探討行政院的發展、結構和功能,解讀其在中華民國政府中獨特的地位。
歷史沿革
- 1928年:設立國民政府行政院。
- 1947年:制訂《行政院組織法》,續定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。
- 1949年:政府遷台後,行政院在台北辦公。
- 2006年:行政院擴增為8部、2會、18委員會等機構。
- 2012年:行政院組織再造,調整本部內部組織。
- 2020年:增加副秘書長一職,設立發言人。
- 2022年:新設數位發展部,科技部改制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。
- 2023年:恢復交通部和經濟部編制,並陸續組改環保、農業、內政等部門。
組織結構
行政院現轄14部、9會、1委員會、6獨立機關、1行、1院、2總處,包括:
表1:行政院組織結構
組織 | 類型 | 首長 |
---|---|---|
內政部 | 部 | 部長 |
外交部 | 部 | 部長 |
國防部 | 部 | 部長 |
財政部 | 部 | 部長 |
教育部 | 部 | 部長 |
法務部 | 部 | 部長 |
經濟部 | 部 | 部長 |
交通部 | 部 | 部長 |
勞動部 | 部 | 部長 |
農業部 | 部 | 部長 |
衞生福利部 | 部 | 部長 |
環境部 | 部 | 部長 |
文化部 | 部 | 部長 |
數位發展部 | 部 | 部長 |
國家發展委員會 | 會 | 主任委員 |
大陸委員會 | 會 | 主任委員 |
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| 會 | 主任委員 |
海洋委員會 | 會 | 主任委員 |
僑務委員會 | 會 | 委員長 |
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| 會 | 主任委員 |
原住民族委員會 | 會 | 主任委員 |
客家委員會 | 委員會 | 主任委員 |
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| 委員會 | 主任委員 |
行政院主計總處 | 總處 | 主計長 |
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| 總處 | 人事長 |
中央銀行 | 行 | 總裁 |
國立故宮博物院 | 院 | 院長 |
職責和權力
行政院的主要職責包括:
- 協助總統處理各項行政事務和國家重大政事。
- 統轄各中央行政機關。
- 行使政治責任,向立法院負責。
中央行政機關體系
- 中華民國中央行政機關分為四級,以行政院為首,下設部、會、局、署。
- 行政院負責統一指揮和監督各中央行政機關。
- 部負責領域政務,會負責跨領域政務。
- 局和署負責專門或技術性業務。
獨立機關
中央選舉委員會、公平交易委員會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等3個獨立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,不受其他機關指揮監督。
結論
行政院作為中華民國的最高行政機關,在國家運作中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。其歷史悠久,組織結構龐大,職責繁重。本文系統地概述了行政院的沿革、架構和功能,有助於深入理解中華民國政府的運作模式和行政體系。
行政院14位部長:攜手推動國家建設與發展
行政院組織架構
行政院是中華民國政府的最高行政機構,負責領導、監督、協調行政事務。行政院設有14部、3處、4會,由行政院院長領導,各部負責特定行政事務。
行政院14部部長
行政院14部部長負責各部事務,協助行政院院長推動國家建設與發展。以下是現任行政院14部部長名單:
- 內政部:負責內政、警政、消防、移民、户政、社政、民政等事務。
- 外交部:負責對外關係、國際事務、貿易、文化交流等事務。
- 國防部:負責國防事務、軍隊編制、訓練、裝備等事務。
- 法務部:負責司法行政、律師管理、矯正、保護人權等事務。
- 財政部:負責國庫管理、税收、公債、金融、證券、保險等事務。
- 教育部:負責教育政策、學制、課程、師資、學校管理等事務。
- 交通部:負責交通運輸、鐵路、公路、航空、港口等事務。
- 經濟部:負責經濟發展、產業創新、能源、貿易、中小企業等事務。
- 勞動部:負責勞工政策、工業安全、勞資關係、職業訓練等事務。
- 衞生福利部:負責衞生保健、疾病管制、社會福利、家庭暴力防治等事務。
- 文化部:負責文化政策、文資保護、藝術發展、電影管理等事務。
- 農業委員會:負責農業政策、農產品生產、農村發展、農林漁牧等事務。
-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:負責原子能領域的科技研發、核能發電、核能安全等事務。
-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:負責海岸防護、海洋執法、緝私、反走私、海上搜救等事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