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法管轄原則
引言
【血統主義】和【出生地主義】是確定國籍的兩種原則,前者以血緣關係為依據,後者以出生地為依據。兩系【血統主義】考慮父母雙方的國籍,單系【血統主義】則優先使用父親的國籍。
管轄原則種類
刑法管轄原則主要分為以下四種:


原則 | 定義 |
---|---|
屬地管轄 | 對本國境內發生的犯罪行為有管轄權,不論犯罪人的國籍。 |
屬人管轄 | 對本國人在外國發生的犯罪行為有管轄權。 |
保護管轄 | 對危害本國或本國國民利益的犯罪行為,不論發生地點或犯罪人國籍,均有管轄權。 |
普遍管轄 | 對某些國際公認的重大犯罪行為,如戰爭罪、反人類罪等,所有國家都具有管轄權。 |
屬地管轄
屬地管轄是國家對本國境內發生犯罪行為的管轄權。中國《刑法》第六條規定,凡在中國境內犯罪的,均適用中國法律。香港《國安法》第三十六條也做了類似的規定。
屬人管轄
屬人管轄是國家對本國人在外國發生的犯罪行為的管轄權。中國《刑法》第七條規定,中國公民在外國犯罪的,適用中國法律,但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,可以不予追究。香港《國安法》第三十七條也做了類似的規定。
其他管轄原則
保護管轄是指國家對危害本國或本國國民利益的犯罪行為的管轄權,例如外國人在境外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等。普遍管轄是指所有國家對某些國際公認的重大犯罪行為的管轄權,例如戰爭罪、反人類罪等。
屬人原則:國際管轄權的基石
引言
屬人原則是國際管轄權體系中一項重要的原則,確定國家是否對特定個人擁有管轄權。它基於個人國籍或住所等個人聯繫因素,而非領土或行為。本文探討屬人原則的意義、類型和實例。
屬人原則的意義
屬人原則承認各國對其國民具有天生的管轄權,無論他們身在何處。這項原則反映出國家對保護其國民利益和強制執行其法律的責任。此外,屬人原則允許國家根據其與被告的聯繫,對其在國外犯下的罪行進行管轄。
屬人原則的類型
屬人原則主要有兩種類型:
類型 | 特點 |
---|---|
主動屬人原則 | 國家對其國民在境外犯下的所有犯罪行為擁有管轄權。 |
被動屬人原則 | 國家僅對其國民在境內犯下的犯罪行為擁有管轄權。 |
屬人原則的實例
許多國家採用屬人原則行使管轄權,包括:
國家 | 採用類型 |
---|---|
美國 | 主動屬人原則 |
英國 | 被動屬人原則 |
中國 | 主動屬人原則 (有限適用) |
俄羅斯 | 被動屬人原則 (某些罪行) |
表格:屬人原則實例
國家 | 罪行類型 | 適用原則 |
---|---|---|
美國 | 逃税 | 主動屬人原則 |
英國 | 謀殺 | 被動屬人原則 |
中國 | 間諜 | 主動屬人原則 |
俄羅斯 | 恐怖主義 | 被動屬人原則 |
屬人原則的優點和缺點
優點:
- 保護國家國民的利益
- 促進國際合作打擊犯罪
- 確保罪犯不會逃避懲罰
缺點: